九岁当了童养媳——活受罪
歇后语
释义
歇后语「九岁当了童养媳」的下一句是「活受罪」。
解读
典故讲解
「九岁当了童养媳——活受罪」是流传于民间的歇后语。旧时中国某些地区存在童养媳习俗,穷苦人家将年幼女儿送至夫家养育,待成年后完婚。幼女尚未成年便要离开父母,在婆家承担家务劳作,常受苛待,身心俱苦却无处诉说。「活受罪」点出这种处境:人活着却饱尝艰辛,度日如年。该歇后语以童养媳的悲惨命运作比,引申形容人在现实中备受煎熬、苦不堪言的状态,带有强烈同情与慨叹。随着时代变迁,童养媳制度已废除,此语多作为口语表达,用于夸张地描述某种难以忍受的困境或折磨。
例句
- 大热天挤公交去上班,简直是九岁当了童养媳——活受罪。
- 天天加班到深夜还不能休息,大家都说是九岁当了童养媳——活受罪。
- 这部设备操作繁琐又容易出错,用起来真是九岁当了童养媳——活受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