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刑弼教
míng xíng bì jiào
成语
释义
弼辅助。用刑法晓喻人民,使人们都知法、畏法而守法,以达到教化所不能收到的效果。
出处
《尚书·大禹漠》明于五刑,以弼五教,期于予治。”
造句
- ~,道尊老氏。★唐·张说《起义堂颂》
解读
典故讲解
成语源于《尚书·大禹谟》所载大禹之言:“明于五刑,以弼五教,期于予治。”其中“明”为使明白,“弼”为辅佐,全句意为以刑罚的惩戒功能辅助德教,使民众既知法又畏法,进而自觉守法。它不是单纯强调严刑峻法,而是将刑罚视为教化的补充,通过公开法律、昭示后果,弥补道德教化的不足,最终收到单靠教化难以实现的社会治理效果。
例句
- 对轻微犯罪及时处罚,正是明刑弼教的一种体现。
- 古代统治者常借明刑弼教,以法治辅助德治。
- 现代法治强调明刑弼教,让公众知法畏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