罪加一等
zuì jiā yī děng
成语
释义
指对罪犯加重处罚。
出处
清·彭养鸥《黑籍冤魂》第五回你为着吃烟,这才犯法,我们来拿你,倒来吃你的烟,本官知道,办起来罪加一等。”
解读
典故讲解
“罪加一等”字面意思是“在罪行之上再加重一个等级”,指对罪犯或过错方处以更严厉的处罚。其出处为清代彭养鸥的小说《黑籍冤魂》第五回:禁烟差役奉命缉拿吸食鸦片之人,反倒在犯人家中吸食鸦片,书中人物警告说,若被本官知道,“办起来罪加一等”。这一情节反映了旧时有职在身者犯法,往往要比平民受到更重的惩处,体现了“执法者犯法从重”的司法观念。从构词看,“罪”指罪行或过错,“加”表示加重、追加,“一等”即一个等级;三字组合成动宾补结构,形象地表达“在原有处罚基础上再升一级”。随着语言发展,该成语不再局限于官吏犯法,凡在原有过错上又出现抗拒、逃逸、再犯、滥用职权等恶劣情节,都可称为“罪加一等”。它提醒人们:错误或违法之后,若再采取掩盖、对抗态度,只会使后果更加严重。
例句
- 犯罪嫌疑人不仅行凶,还企图毁灭证据,依法应当罪加一等。
- 他身为执法人员却知法犯法,公众普遍认为理应罪加一等。
- 本来只是轻微违规,你若公然抗法、辱骂执勤人员,恐怕会罪加一等。
- 司机肇事后逃逸,法院认定其情节恶劣,最终在量刑上罪加一等。
- 员工私自泄露客户数据已是大错,若还以此牟利,势必会罪加一等。